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文章来源: 省卫健委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6-21 15:25 责任编辑: 信息公开
字体大小:【    】 打印

 2023年4月(2023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2种52442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脑、狂犬病、脊灰、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1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4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9793例,死亡35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结核、梅毒、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28%。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32649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64%。

五月,春夏之交,气温逐渐升高,提示广大居民需注意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手足口病、布鲁氏菌病和水痘等传染病,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附件:安徽省2023年4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9日

 

安徽省2023年4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52442

36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9793

35

鼠  疫

0

0

霍乱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105

18

病毒性肝炎

10317

7

甲型肝炎

47

0

乙型肝炎

8909

0

丙型肝炎

1109

7

丁型肝炎

3

0

戊型肝炎

169

0

肝炎未分型

80

0

脊    灰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    疹

5

0

出血热

9

0

狂犬病

0

1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0

0

炭    疽

0

0

痢疾

122

0

肺结核

2858

9

伤寒和副伤寒

12

0

流    脑

0

0

百日咳

5

0

白    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40

0

布    病

34

0

淋    病

314

0

梅    毒

2673

0

钩端螺旋体病

0

0

血吸虫病

0

0

疟疾

9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3290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32649

1

流行性感冒

23633

1

流行性腮腺炎

351

0

风疹

2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386

0

麻风病

0

0

斑疹伤寒

30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1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7211

0

手足口病

1035

0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3. 数字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规则统计,不含“港澳台”和“外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