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埇桥区民生办网站!

六、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文章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3-12-16 16:37 责任编辑: 民生办
字体大小:【    】 打印
    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对拥有我省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和低保证的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治疗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隐私声明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皖ICP备09027067号网站标识码:3413020023
网站地图联系电话:0557-3021171联系邮箱:szyqxxzx@163.com访问人次: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本站支持IPv6访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