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祖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培、杨维海、王斌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邹海军,副区长刘欣,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埇桥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埇桥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埇桥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埇桥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埇桥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埇桥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埇桥区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区农村饮水安全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调研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调研报告;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一会一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