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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403-00017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医疗,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保,公安、安全生产、司法,民政、扶贫、救灾、优抚,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气象、质量,食品安全,残疾人工作,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2-06  发布时间: 2024-02-06 15:4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部门反馈】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人: 初审:戴琪     复审:丁睿    终审: 李超

【部门反馈】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2-06 15:46 责任编辑: 政务公开办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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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反馈】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征求45家单位意见建议。其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等5家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具体见附件)。区委组织部等40家单位无意见。


《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
及责任分解方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序号 单位 有无意见 具体意见 是否采纳
1 区委组织部 无意见
2 区委(区政府)督查办 无意见
3 团区委 无意见
4 区发改委 无意见
5 区财政局 无意见
6 区商务局 无意见
7 区人社局 无意见
8 区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9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意见 关于第8条:深化“标准地”改革的修改意见。
建议将责任单位修改为:区发展改革委。
10 区投资促进中心 无意见
11 区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12 区经信局 有意见 关于第17条“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推动制造业价值链加速向中高端迈进”中,建议将“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改为“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家”
13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有意见 关于第50条,建议“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深入推进挥发性气体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修改为“50.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深入推进挥发性气体综合治理。”
14 区人居办 无意见
15 区妇联 无意见
16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意见 建议将“推动红色物业市场化运行”,修改为“由隶属单位负责推动红色物业市场化运行”。
17 区乡村振兴局 无意见
18 区司法局 无意见
19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意见
20 区科技局 无意见
21 区工商联 无意见
22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无意见
23 区林业发展中心 无意见
24 区水利局 有意见 建议第54条“创建省级示范河湖1个”改为“创建省级幸福河湖1个”。
25 区文化和旅游局 无意见
26 符离片区建设办公室 无意见
27 市城管局埇桥分局 无意见
28 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中心 无意见
29 区教育体育局 无意见
30 区卫生健康委 无意见
31 区民政局 无意见
32 区委政法委 无意见
33 区信访局 无意见
34 区公安分局 无意见
35 区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36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无意见
37 区统计局 无意见
38 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无意见
39 城东新区发展促进中心 无意见
40 绿色家居产业管理服务中心 无意见
41 埇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无意见
42 朱仙庄镇 无意见
43 符离镇 无意见
44 城东街道 无意见
45 曹村镇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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