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埇桥区民生办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是:资讯 > 专题专栏 > 现有专题 > 民生工程 > 民生政策

安徽省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生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3-13 15:46 责任编辑: 民生办
字体大小:【    】 打印

、年度目标

2023年,全省新增城市停车泊位45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泊位5万个以上。

、推进举措

()发掘现有资源潜力。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地下人防工程和交通设施用等有限土地资源,视情改造增设公共停车泊位,缓解老城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区域停车需求

(二)加强智慧停车管理。进一步扩大智慧停车系统功能,“皖事通”平台,开发智慧停车APP、小程序,整合区域停车资源,精准服停车需求,提升车位使用效率,方便市民及时使用。已开发的智慧停车系统尽快接入“皖事通”平台。

()推行错时开放共享。各市可先行先试,统筹停车资源,鼓励机和企事业单位等停车场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

()加大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多角度、全位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扩大便民停车群众知晓率。

支持政策

()完善用地政策。强化用地保障,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收储地块等资源建公共停车场。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交通枢纽配套公共停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强化资金支持。以市为主,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设立专项资金,取贴息或奖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等金融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立项、招投标、建设、运营等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和信息系统建设。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隐私声明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皖ICP备09027067号网站标识码:3413020023
网站地图联系电话:0557-3021171联系邮箱:szyqxxzx@163.com访问人次: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本站支持IPv6访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