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省新增城市停车泊位45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以上。
二、推进举措
(一)发掘现有资源潜力。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地下人防工程和交通设施用地等有限土地资源,视情改造增设公共停车泊位,缓解老城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区域停车需求。
(二)加强智慧停车管理。进一步扩大智慧停车系统功能,结合“皖事通”平台,开发智慧停车APP、小程序,整合区域停车资源,精准服务停车需求,提升车位使用效率,方便市民及时使用。已开发的智慧停车系统尽快接入“皖事通”平台。
(三)推行错时开放共享。各市可先行先试,统筹停车资源,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停车场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
(四)加大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扩大便民停车群众知晓率。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用地政策。强化用地保障,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交通枢纽配套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强化资金支持。以市为主,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设立专项资金,采取贴息或奖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运营等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