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目标
2023年,14家省属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各增加1张牙椅,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总数较2022年增加5%。9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以上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启动市、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2023年底前,省口腔医院新院区、合肥市口腔医院滨湖新院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口腔医院开诊,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皖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启动建设,新增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铜陵、安庆10市设立市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利辛、萧县、临泉、太和4县各设立1所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启动省级数字化口腔诊疗中心建设。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增加医学院校口腔专业招生人数,提高毕业生留皖就业率。依托省口腔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和省口腔卫生中心,继续实施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对市县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少于100人。各市依托市级口腔卫生中心、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00人。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各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新建口腔科或新增牙椅、口腔医院及省级数字化口腔诊疗中心建设等。分配政府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二)实施定向培养。根据各市需求,每年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发挥省卫生健康委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及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作用,指导各市、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