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就《安徽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至10月11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电子邮件:szyqxxzx@163.com,标题请注明:“《安徽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2.邮寄信件: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宿州市埇桥区政府信息中心办公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邮编:234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3.在线留言:可通过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www.ued5788.com/zmhd/zjdc/index.html)在线提交。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区政府信息中心将认真梳理汇总上报所有有效意见建议,并作为修改完善《安徽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要参考。
联系人:徐海,联系电话:0557-3021171
附件:1.《安徽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安徽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2023年9月12日
《安徽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内,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感谢各位网友对本次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