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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创业埇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征集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政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2 15:00 征集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3-05-22 截止日期:2023-05-30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推动我区创业活动进一步提质扩量增效,让创业成为埇桥的时尚活力和形象名片,让埇桥成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创业埇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30日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zyqxxzx@163.com,标题请注明:“《创业埇桥行动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2.邮寄信件: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办公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浍水东路760号,邮编:234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创业埇桥行动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3.在线留言:可通过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www.ued5788.com/zmhd/zjdc/index.html)在线提交。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我们将认真梳理汇总所有有效意见建议,并作为修改完善《创业埇桥行动方案》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郑迅,联系电话:0557-3907697。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创业安徽埇桥行动方案


创业是扩大就业,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和“四新”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源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持续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扎实开展创业安徽行动,让创业成为引领埇桥发展新动力、新源泉,让埇桥区成为汇聚各类人才的创业佳地,为“十四五”蓝图描绘贡献埇桥资源、增添埇桥智慧,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做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埇桥、放眼安徽,远望全国。紧紧围绕“三争”目标和“四区两基地”建设,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二、主要目标

围绕打造“四区两基地”,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埇桥三大目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形成健全完善、特色鲜明的创业城区工作机制。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2万户以上,其中新增企业5000户以上。(区市场监管局)

——每年力争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4家左右,其中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左右。(区经信局)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者400人以上,支持返乡人员创业者630人以上,支持退役军人创业者14人以上,支持脱贫人口、检测对象创业者789人以上,支持科研人员等创业者20人以上,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个数4个左右。(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科技局)

——每年培育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个。(区科技局)

——每年开展各类创业培训700人以上,其中线下创业培训500人以上。(区人社局)

——每年发放创业贴息贷款3千万元以上。(区人社局)

三、主要举措

(一)引导参与重点领域创业创新。立足我区产业基础,坚持高端引领、龙头带动、广泛参与,通过创业壮大产业,依托产业赋能创业。

1.深耕高科技领域。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广泛汇聚创新资源,围绕数字产业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业团队,助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2.补强产业链短板。围绕八大产业链,精准梳理产业链短板弱项,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突出关键设备零部件、元器件、材料、工艺和软件开展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以宿徐现代产业园埇桥园为依托,积极承接徐州装备制造产能转移,引导装备制造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基础装备、新型关键基础零部件、先进通用设备,以及农业、能源、矿产开采、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型工程建设等领域成套技术装备,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精密化、绿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3.突出“四新”经济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支持创业者在传统产业新型化、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振兴、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创新、数字经济、生产线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业态、便民利民新业态、平台经济、虚拟现实技术等领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数据资源局等)

4.推动全民创业。鼓励城乡劳动者创办特色种养业、传统工艺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市场主体,让有梦想、有创意、有能力的创业者想创业、创成业,掀起全民创业高潮。(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二)引育各类创业主体。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形成本地创业者不断涌现、外来创业者广泛聚集的生动局面。

5.招引高层次创业团队。聚焦绿色食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数字创意等十大重点产业,大力招引各类高层次创业团队和高水平初创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等)新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区级财政分别给予 15 万元、7.5 万元建站补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等)积极鼓励申报市级科技人才团队。对省政府审定并给予支持的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按省扶持资金的50%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继续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等)对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团队,可按照《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优惠政策和奖补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埇政办秘〔2021〕23号)规定,对其中满足条件的,申请兑现“高层次人才奖励、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急需紧缺人才补贴”等。(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等)

6.鼓励科研人员创业。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税务局埇桥分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7.扶持大学生等青年创业。落实江淮“青年俊才”计划,大力扶持有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客。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实施青年创业创新工程,扎实做好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切实帮助广大埇桥青年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比赛。(责任单位:团区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依托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资源,吸引有为青年在工业互联网、软件设计、创意农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属地政府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鼓励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一定科研成果的留学人才来埇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8.大力支持本地高校毕业生留埇创业。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在埇创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0万元财政全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创业项目入驻政府设立的创业园,享受3年的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各园区管委会等)

9.扶持返乡人员创业。加大返乡创业政策宣传,依托预制菜产业园、华升种业园两个平台,加大返乡创业政策宣传,吸引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带着技术、带着资本、带着设备返乡创业。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由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区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提升创业孵化能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强化平台场地、设备、创业导师,人力资源、资金、政策等集成服务功能,满足各类创业者多样化、全周期的创业需求。

10.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抢抓埇上两地结对合作新机遇,推动埇桥区在上城区设立离岸孵化器、“科创飞地”等创新创业平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等)抢抓埇桥—上城两地结对合作新机遇,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具备国家级载体管理经验的社会化机构,推动孵化载体梯度提升。围绕产业需求,因地制宜建设功能完备的创业孵化器。(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园区根据重点产业布局和产业需求,发挥园区孵化优势,支持创办专业孵化器。统筹用好片区开发和南部工业区建设等契机,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大众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1.支持创办专业孵化器。依托龙头企业产生业态、科技实施、数据信息、场景应用等资源,扶持建设一批企业专业孵化器,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创业生态,为创业者提供产业资源、投融资、创业培训、创客空间等一站式加速服务。(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2.推动创业孵化基地优化升级。推动创业孵化基地优化升级。组织符合条件的孵化基地积极创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创建用好“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特色文化产业街(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退役军人创业园等。(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园区管委会等)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大力向退役军人宣传各项创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

13.支持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加快“5G+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发展。继续推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打造,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改造升级。树立行业标杆示范企业,打造示范引领,带动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园区管委会等)围绕主导产业、战新产业发展补齐创新短板,深化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园区管委会等)支持各园区征集评选“产品+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园区可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各管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强化金融支持。发挥资本“催化剂”“粘合剂”作用,通过基金投资、贷款支持等催生创新创业。

14.积极引导企业参加银企对接会、科创资本大会等相关会议,适时举办基金投资论坛、峰会等。(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

15.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利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配合发挥“省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提高首贷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占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创业贷款流程,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贷款50万元、3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园区范围内加大“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市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宣传,帮助园区企业办理创业贷款,积极协助企业线上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贷款。对在境内外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创业企业协助申请相关政策奖励。(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五)提升创业创新能力。打造多位一体的培训、培养和服务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

16.增强创业教育力量。强化与杭州市上城区对接合作,推进金融、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人才交流,加快培育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推进人才下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科技局等)推荐认定一批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积极申请认定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招募一批创业服务专家团队,提升创业指导水平。(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团区委等)大力支持综合性创业服务机构落户园区,鼓励引进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检验监测、会计、律师、评估、融资、仲裁等高端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17.丰富创业培训形式。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政策体系,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积极面向各类劳动者、在校大学生开展免费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省、市举办的中小企业银河工程培训、新徽商培训工程等活动。(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利用省资本市场学院,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培训平台作用,通过线上和线下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力度,提高创业者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

18.丰富创业服务活动。高质量举办创业安徽大赛埇桥区选拔赛,面向全区征集优秀创业项目,对在大赛获奖的项目给予奖金奖励和场地、金融等扶持,对大赛中获奖企业落地埇桥的,一年内实现成果转化,经认定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区级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等)举办双创活动周,以比赛提升能力、发现项目、促成对接落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区委、区妇联、各园区管委会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军创企业参加宿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举办“周六创业课”,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展览展示等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双创”活动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等)成立创业服务协会,搭建创业服务交流共享平台。每年评选并推荐埇桥区创业典型参评“创业安徽之星”,营造鼓励和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团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等)

19.辅导企业加速成长。实施企业加速成长“千里马计划”,成立由区级主管部门指导,高市值企业负责人、头部投资家、投行专家等担任导师的培育团,指导各园区培育具有百亿市值潜力的“千里马”企业。(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健全完善“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荐一批”的梯队培育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倍增、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提升安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本市场可见度,会同区经信局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和沪深北交易所培训,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对资本市场的了解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完善服务体系,将宿州打造成创业者优质创业沃土。

20.完善创业服务机制。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开通创业安徽板块,将相关政策申报和资讯服务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等)进一步扩大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使用规模,提升埇桥区电子创业券发放数额,为全区创客和小微企业提供多元的创业服务。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外出学习交流、企业驻点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服务的能力。(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宣传“皖企服务云”,主动参与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1.支持各园区开展创业园区行动,优化适合创业者和年轻人的城乡环境和社会,用周到周全的服务,培植生机勃发的创业生态。(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区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创业安徽埇桥行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系统性和实效性,保障创业安徽埇桥行动有声有色、有成效。

(二)强化创业宣传。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荐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考核调度。健全区级层面指导、发动、评价、督导工作机制,强化各地各部门协调联动,注重整合资源,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建立创业安徽埇桥行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对在创业安徽行动中积极作为、成绩突出的园区和区直部门给予褒奖激励。(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埇桥区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埇桥区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松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魏启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谢浩然     副区长

成     员:陈  民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  斌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尊东     区教体局局长

          祁传银     区科技局局长

          纪丰收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明     区民政局局长

          朱  飞     区财政局局长

          赵晓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忠良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姜劲松     区商务局局长

          尹  颖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德刚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夏  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邵友伟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武  奎     区税务局局长

          雷皖淇     团区委书记

          马玉洁     区妇联主席

          张  梅     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杜法响     区城东新区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许从龙     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谢伟峰     区绿色家居产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晓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3-06-01 08:41

《创业埇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内,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特此反馈。

    感谢各位网友对本次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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